小说主人公是初玖傅湛的小说叫做《吾念若初》,是作者程小树写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去买衣服鞋子。傅湛挑了数条粉色系的蓬蓬裙和踩上去摇摇欲坠的高跟鞋,都被我决绝地pass掉了,——想把我打造成第二个凌语橙?没门!自行选了几套接近中性风格的裤装和平底鞋,试穿之后,他毫无异议地去刷卡...
精彩章节试读:
站是去做脸。
我被几个女人扒去外衣、裹上专用浴巾和头巾,摁倒在美容床上,于“啧啧”的鄙夷声中,颊上被涂满了各种霜啊膏的,不停地揉揉按按,连带着脖子和双臂都跟着遭殃。
说真的,一通折腾下来,肤色确实白了不少。
第二站是去做头发。
两个美发师用了一个小时把彩姐花了半天工夫给我编好的玉米辫给拆开,尼玛,一边拆还齐齐感叹我的发质糟糕得像一团稻草。
在我疾言厉色的坚持下,他们没敢动头发的长短,只是修了修型,做了营养护理,倒是直顺了许多。
第三站是去买衣服鞋子。
傅湛挑了数条粉色系的蓬蓬裙和踩上去摇摇欲坠的高跟鞋,都被我决绝地pass掉了,——想把我打造成第二个凌语橙?没门!
自行选了几套接近中性风格的裤装和平底鞋,试穿之后,他毫无异议地去刷卡付账,变相肯定了我的眼光。
一番修饰下来,我跟之前那个浑身上下、从里到外都散发着地摊气息的野丫头判若两人。
——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做一些改变是必须的,但,绝对禁止触碰我的底线!
迟来的午饭是在外面吃的,难得的是,就餐地点选在了一家铺面不大的中餐厅。
如此,既不用遵循刚学会的就餐礼仪,也能吃到想吃的平民美食,感觉超爽。
一顿胡吃海塞之后,我手掌朝上向傅湛伸了过去,“手机借我。”
他微微一笑,从一个纸袋里掏出了某水果手机的包装盒,递过来,“正好,你做脸的时候买的,已经装好了电话卡。”
“谢谢。”我拿出新手机,试着拨通了熟悉的座机号。
响了几声,电话被接起,那头传来彩姐的声音,“喂?找谁?”
“妈,你还好吗?”人都说吃饱了就不想家,可我吃饱之后更想她了,连声音都有点打颤。
彩姐马上嚷嚷着,“妈没事。他们对你怎么样?有没有打你?有没有不给你饭吃?有没有不让你好好睡觉?你有没有把他们家闹得天翻地覆?”
声音很大,一连串问号在餐桌上空回荡着。
我知道,前四个问句都是铺垫,最后一个才是她最担心的。
“放心,我很好!”睨了一眼对面的男人,我压低了嗓音,“现在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