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王越王的小说叫《毓秀》,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弄雪天子所编写的言情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过,到是能促进这些可爱小植物的进化。点化的过程,其实说白了就是促进他们进化的过程。就说有这本事,养些花草貌似不很难。五百两银子不多,可对现在的她来说,实在是能救急!说做就做,红尘当天就收拾东西...
精彩章节试读:
点化之后,灵物本身还是无形无相,只是在她心中有了形象,也就是说,她认为这个东西该是什么形貌,就会看见什么样的形貌。
以后要是还有机会点化什么,一定要把印象里的美男美女想一百遍。
“主人欲寻花木,小老儿到知道几株,只是不知名贵与否?”
刚才红尘絮絮叨叨,满心满眼都是拿兰花换钱的话,这株人参显然是听的清清楚楚。
红尘连忙细问,她也不奇怪这人参是怎么知道三里之外的事儿,植物和植物之间,自然有自己的交流方式。
这会儿也用不着着急了。
问清楚,红尘就在地上画了张地图让人参来看:“你不要叫我主人,听着别扭,我叫红尘,你就直呼我名便是。”
人参到也不矫情,高高兴兴改称她阿尘。
因为红尘刚才点化它那一下,耗损了许多精气,便让她拔了一把自己的根须,含在嘴里。
别看只有一点儿须,但这株人参达成一次进化,和寻常山参完全不同,入口即化,稍微一点儿苦涩过去,便是甘甜爽口。
红尘顺手就又揪了一把,打算回去煮参茶来喝,没赚到钱之前,日子恐怕不好过,身体得好好保养才是。
她本来想就让老人参呆在这儿,慢慢生长,只是人家人参不乐意。
“阿尘啊,你不如把我移植到隐秘些的地处,山上经常有猎户出没,万一把我给抓走吃了怎么办?”
你本来就是给人吃的。
红尘哭笑不得,还是答应等办完了事儿就给他寻个风水宝地养着,也许可以移栽自家的菜地里。
气息喘匀了,她就用脚蹭了蹭,把地上的地图蹭平,一边捡柴火,一边溜溜达达就找去老人参说的长兰花的地方。
地方不是很好找,好在她和那株人参交流,貌似是说话,其实却是一种灵识感应,人参知道的东西,直接浮现在她的意识之中,路自然是熟悉无比。
也就半盏茶的工夫,红尘就到了地头。
身后背着的篓子里面装满了木柴,还有掉落的野果,甚至还有五颗野山鸡下的蛋。
人参说的地方,是个背阴的小山坡,到处是藤蔓杂草,还有灌木丛,看起来十分寻常,估计就是有山民进山,也发现不了。
红尘拿出自己的短刃,只一下,藤蔓就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