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小说《金手指在作妖》是墨笔执白所编写的言情类型的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安神春兰,书中主要讲述了:去吧,我同酒儿一会就来。”张管家退了出去,寂静崭看着连连哈欠的酒久道:“你跟着也就罢了,还要玩到那么晚……”昨夜酒久觉着新鲜,拖着寂静崭将这个小镇逛了一遍。“哼……”等到太阳升起来,马车已经驶...
精彩章节试读:
的动物,也该是濒临灭绝了,动物园里,肯定是看不到,而在这里,居然像只麻雀一样不引人注目。没被污染的环境,空气都异常新鲜。
酒久继续往林子深处望去,只见密林之间,一处灌木丛晃了一晃,窸窸窣窣过后,跳出一个白色毛茸茸的身影。
这个物种酒久认识,是小白兔!还好,两个世界的小白兔都长得一样。
酒久想起以前她的同学问她:“你喜欢什么外形的动物?”
酒久说:“毛茸茸的。”
她同学又问她:“你喜欢什么性格的动物?”
酒久还是说:“毛茸茸的。”
最后,她同学坚持不懈依旧问道:“你喜欢什么综合指标的动物?”
“毛茸茸的!”
她同学似憋了很久似的,爆笑出声:“你最喜欢的,就是你将来男朋友的属性。”
现在这些事情想起来,就跟上辈子的回忆一样,不过一点也不影响,酒久现在依旧喜欢,毛茸茸的。
她几乎想都没想,就悄悄地溜了出去,想去靠近那只兔子。
酒久手短脚短的,跑得不快,动作到是轻的要飘起来。兔子三步两跳地一直在前头,酒久就是抓不住。
越是抓不住,酒久这脾气也就越是上来了。
她这厢是沉迷于抓兔子无法自拔,东拐西拐的,就绕进了林子里。身后的马车渐渐看不见了,她还没一有意识到危险正在靠近。
兔子窜进草丛里消失不见了,酒久叹了一声,却觉得自己胸口有些发热。伸手摸了摸,发现是那块黑漆漆的玄玉在发烫,掏出来一看,竟然隐隐闪着红光。
她正发着愣呢,耳畔传来一声清脆的鸟鸣声,她抬头一看,是之前发现的那只好看的鸟儿,扑腾着翅膀从她眼前飞过,长长的尾巴上长着五彩的羽毛。
更令她惊讶地是紧接着窜出来的动物,体型巨大、匀称,四肢修长,头腭尖形,颜面部长,鼻端突出,耳尖且直立,全身毛色主要为灰色,稍带些白色和黑色,酒久一脸发怔地看着那只叼着兔子的动物,这个是,哈士奇?!
怎么回事?
不是!哪有这么大的哈士奇!兔子都不够塞牙缝的!都快两米多长的身躯了!就算是阿拉斯加,也没有这么大吧?
酒久脑中转了一圈,反应过来了,是狼!照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