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钟聿秋朱思源的小说是《朝朝暮暮清欢渡》,本小说的作者是灵枢创作的言情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在,分公司都倒了好几个,自然也就开始放下架子。“别气了,晚上我请你吃好吃的。”朱思源把手边的虾片递过去,“想去哪家?”“真的吗!”听说有人请客吃大餐,张亭亭脸上的郁色立刻一扫而空,“我前几天看微博...
精彩章节试读:
下跌。
去年新总裁走马上任,不知道是用了什么手段,不仅稳住了摇摇欲坠的企业,股票也跟打了鸡血一样,蹭蹭上涨,还在一年内收购了不少公司。
是个厉害角色。
正出神,茶几上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张亭亭瞥了眼,见屏幕上闪烁着“郑琪”两个大字,立刻把手机递了过去,同时促狭地眨了眨眼睛。
朱思源没理她,自顾自接起,电话那头很快传来温和的男声:“在干嘛?”
“没干嘛,休息天宅在家里当咸鱼。”朱思源笑着回答。
“我下午把图纸都改完了,晚上没什么事情,要不要一起吃个饭?”郑琪问。
朱思源顿了顿,有些抱歉:“今天不大方便,我约了亭亭,改天吧。”
张亭亭听到这话,怕大设计师从此记恨上自己,连忙疯狂摆手,插话道:“没事没事,你们约,我自己在家随便吃点就行!”
朱思源看她一副求生欲满满的样子,忍不住莞尔,说:“那好吧。你等下过来接我,我在家里等你。”
“好。”郑琪应了一声,然后挂断了电话。
张亭亭在一旁听完全程,忍不住摇了摇头:“你们两个眼看着下个月就要订婚了,怎么一点儿热恋的甜蜜都没有啊。”
朱思源拿鞋的手顿在半空。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瞬间,一张熟悉的面孔猝不及防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似笑非笑的唇,漫不经心的眼,格外清晰。
这么多年过去,她还以为自己早把他给忘了。
原来并没有啊。
她若无其事地把鞋子穿上,说:“你不懂,过日子就是要细水长流才好,越是腻腻歪歪,淡得也就越快。”
张亭亭认识朱思源二十多年了,看她这个反应,很快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尴尬地打了个哈哈,两人心照不宣地把这页揭过去了。
从公司开车过来起码要半个小时,加上下班高峰期,高架桥堵得厉害,估计要一个小时。
朱思源看了眼墙上的钟。时间还早,她准备化个淡妆。
她生得很好看,唇红齿白,肌肤细腻,尤其是微微上挑的眼尾,显得整个人娇俏又清丽,像只妖精。
郑琪见到朱思源时,饶是认识了那么久,第一眼还是愣住了。反应过来以后,他忙不迭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