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你好,法奈利的小说叫《你好,法奈利》,本小说的作者是杰西卡 诺尔最新写的一本都市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知道了,妈。”我翻了个白眼,部分针对她,但更多是针对我自己。她尖尖的指甲在我前臂上划来划去时,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只差那么一点点我就要哭着扑到她怀里去了,“挠我的胳膊!”小时候我经常爬上沙发挤...
精彩章节试读:
四十一分钟响一次铃的点子真是妙不可言,铃声驱使着你从一间教室转战至另一间教室,遇到新的老师、新的学生,这让我感觉自己就像在《救命下课铃》[① 《救命下课铃》(Saved by the Bell)是1989年首播的一部美国喜剧。
]①中客串的明星。
但那天上午最让人激动的部分要属英语课了。荣耀英语,这又是我在教会学校所未曾体验过的。而多亏入学考试中那篇关于我家猫咪不幸遇难的一百五十字的作文,我在英语课上得到了老师的垂青。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用我从学校商店买来的那支绿色钢笔记笔记。圣特里萨山中学要求我们像小学生一样用铅笔,但布拉德利却不在乎你用什么笔,甚至不在乎你是否记笔记,只要你的成绩能够保持进步就行。布拉德利中学的校色[② 学校的校色通常为两种,四种及以上的较为罕见,学校的校名标准字体、校徽、校旗、校服等的颜色通常以校色为主。
]②是绿和白,我买了和校篮球队服一样颜色的钢笔以表示我有了新的效忠对象。
荣耀英语班很小,只有十二名学生,用的也不是常见的课桌,而是三张长桌头抵头拼成一个硕大的字母U。任课教师拉尔森长得人高马大,肌肉发达,在妈妈眼中绝对是不受欢迎的那一类人,不过他比别人多出的那二十磅肉造就了一张和蔼丰满且圆润的脸:眼睛有点斜视,上唇轻微拱起,那样子就像他刚刚想起前一天夜里和朋友们喝酒时讲到的某个令人捧腹的笑话。他时常穿着已经褪了色的、领尖带纽扣的花衬衫,一头松软的浅棕色头发仿佛在告诉我们:就在不久之前,他的身份还和我们差不多,只是个预科学校的学生,而且他似乎很乐意做我们的“同龄人”。对于十四岁的少女来说,他的魅力自然要胜过班上的任何一个男生。这一点,我荡漾的春心可以作证,女生们所有荡漾的春心都可以作证。
拉尔森老师大多数时候喜欢坐着上课,并把两条腿平伸出去,然后一只手摸着后脑勺向我们提问:“你们觉得霍尔顿[① 霍尔顿是塞林格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主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