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洪荒:我,龙族最强苟神的小说叫做《洪荒:我,龙族最强苟神》,它的作者是洪荒:我,龙族最强苟神创作的玄幻奇幻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的剑阵,直接盖括了整个洪荒大陆。万里之外,一条龙影飞速逃窜。“幕后大boss都出现了,我要是待着那里不是找死吗?”这般想到,傲云身下的速度又加快了几分。突然,一道无形中的阵法把他也包括了进去。...
精彩章节试读:
二:参加魔祖罗睺与道祖鸿钧两者之间的战斗,帮助任意一方胜利。将获得:先天十大灵根黄中李10颗,好感+10。”
“选择三:死道友,不死贫道!不管不顾,将获得:后天灵根芭蕉树10颗,后天灵根壬水蟠桃树10颗。”
看着这蛋痛的选择,傲云还有的选吗?
也就第二个,和第三个看得上眼,选第一是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纠结了半刻,傲云还是决定选第三个。
不为别的,就算为了身心愉快。
“我选,选择三。”
“叮咚,恭喜宿主选择成功,奖励已发放。”
傲云,悄悄一看,默默地数了数果然都在,20颗后天灵根,要是种在大本营内岂不是妙啊。
“哈哈哈~”
傲云不由仰天大笑一声。
突然一头天仙境的蜥蜴爬走,嘴里还嚷嚷着:“刚疯了一个,现在怎么又疯了一个。”
“叮咚,触发选择任务,请宿主做出选择!”
“选择一:过去扇它一个巴掌。将获得:一点功德。”
“选择二:今晚吃烤蜥蜴。将获得:一年修为。”
“选择三:收为徒弟。将获得:盘古精血一滴。”
看着这新出的任务,傲云直接当场愣住。
收条天仙境的蜥蜴做徒弟,岂不是降低他的身份?
这玩意有烤着香?
“我选,选择三。”
“死爬虫给老子过来。”傲云轻呵一声,蜥蜴变成一条蚯蚓小,被傲云抓在手里。
傲云手掌中的力量越来越大,已经可以听到骨头破损的声音。
“大仙饶命,饶命啊!”蜥蜴哀求道。
“给你两个选择,做我徒弟,或者是被我吃掉。”傲云狠恶道。
“师傅,请放开徒儿。”蜥蜴顿时大声喊道,生怕被傲云捏死。
“这还不错。”傲云手一探,将打晕蜥蜴丢人袖子中。
“叮咚,恭喜宿主完成任务,奖励已发放。”
怪事,这系统没问题吧?
收一个徒弟就有一滴盘古精血,这不是血赚吗!
这么想到,于是乎,傲云开始做起了一些,不守妇道的事。
遇见小妖小怪就问“来我洞房做客吗?”
不周山。
“罗睺,你杀戮洪荒生灵众多,有损天道威言,今日你怕是证道不成了。”
此时,一位仙风道骨的老者出现,不用多说,正是道祖鸿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