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洪荒大圣之纵横异世的小说是《洪荒大圣之纵横异世》,它的作者是逍遥寰宇创作的都市言情小说,内容主要讲述:神境界应该相当于大罗金仙,而那不灭神应该就相当于准圣了。”李云想到。“好了,银月现在我们先把修为稳固一下,再好好看一看这魔兽森林的内林。”“是,少爷。”银月道。接着,李云就跟着银月来到了银月的洞府...
精彩章节试读:
的,叫你死狗是我看得起你,你居然还敢拿你的死狗眼瞪我,妈的真是找扁,噢打。”接着就是一场人狼大战)
李云掐指一算,就明白了前因后果,“原来是五百年前我从空间隧道中出来,正好落在这银月天狼的领地上,接着这银月天狼听到声响,来到发生响声的地方查看,看到一个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宇宙无敌超级大帅哥立在一朵青莲之上,这银月天狼嫉妒我长得比他帅,他就开始攻击我,想要把我这宇宙无敌超级大帅哥给消灭掉,(逍遥:“妈的,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银月天狼:“就他那样子,也配叫什么宇宙无敌大帅哥,实在是太无耻了,哼,要说宇宙无敌超级大帅哥也就只有我才称的上啊。”李云:“你们这是嫉妒,是嫉妒,是赤裸裸的嫉妒。”)可是你也不想想就凭他那弱小的修为能破的开混沌青莲的防御吗?结果这死狗是累的半死,也没对我造成一丁点的伤害,说起这死狗还是有那么一点恒心的,妈的,这死狗为了消灭我这个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超级无敌大帅哥,居然每个星期都要来攻击我一次,虽然他这样很辛苦,但是那死狗却乐此不彼,为什么呢?你没看到那死狗只是短短的五百年就从真仙修为提高到了玄仙修为,要知道如果是以前的话,他想把修为从真仙修为提高到玄仙修为最起码也要千年的时间。
今天这厮又像往常一样来攻击我这宇宙无敌超级大帅哥,俗话说得好啊,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今天我正好顿悟醒来,结果修为提升时释放出的气息,虽然我的气势被混沌青莲给压下了,但是那死狗离我不足三米,还是把它压个半死,结果就变成这样了,虽然这死狗对我也是不安好心的,但是怎么说,也是由于有它的存在,才使的那些魔兽不敢接近我,而且看他卖相还不错,我还缺一个座骑,我还是救一救他吧,其实我还是很善良地。”(逍遥: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明明是想收他当座骑,却还要说的这么好听李云:我就是想收他当坐骑,你有意见啊)。
接着,李云喂了那死狗一颗无极金丹,这无极金丹可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