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上,那是血,这个认知让安鹿头皮发麻,安鹿甚至能闻到他身上散发出的腥臭味。
这根本不能称之为人!简直跟电影里的丧尸一模一样!
“滚开,滚……”安鹿使劲抵住,挣扎着想起来,可那丧尸纹丝不动,突然身上的重量一轻,那个人被甩到了桌底。
“没事吧!快起来。”宋朝野拉着安鹿的胳膊将人拽起来,没跑出两步又被右边冲过来的“怪物”扑倒,一脚踹在胸口上把“怪物”踢开,紧接而来的是更多的“怪物”。
宋朝野双拳难敌四手,稍不注意就会被吞吃入腹,安鹿左右环视瞄到了卫生角,一手一个垃圾桶扣在“怪物”头上,给了宋朝野喘息的缝隙。
“宋朝野,接着。”安鹿递了根拖把到他手里,一人一拖把打在那些“怪物”的身上。
恐惧的来源皆是因为武力不足。
安鹿拿着拖把的手还在发抖,这玩意儿总比什么都没有强吧!
“走窗户。”自然不是接近走廊的窗户。
安鹿和宋朝野背靠背,左一棍右一棍打在那些同学身上。
“他们怎么跟打不死的小强一样。”宋朝野看着眼前被打了不下五次的同学,惨不忍睹的样子看的他都不忍心了,啧,怎么又过来了。
“宋朝野,左边——”安鹿眼看着宋朝野左边有个丧尸就要咬到他的肩膀,心下一急,一拖把怼到他的脸上,用力过度生生戳穿了他的脸。
“噗呲~”安鹿收回拖把,那个同学顶着被戳穿的脑袋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死、死了?
“发什么愣?不要命了!”宋朝野急切而小心拉开安鹿,戳死了即将抓住她小腿的的丧尸。
“他、他死了。”安鹿手指颤抖,尸体喷出的血液溅到她的裤脚和鞋子上,想吐。
“死的不能再死了,快走。”
安鹿“…………”
喂!就这么愉快的接受了吗?
明德楼总共八层,之字形楼梯,走廊外面都是发了疯的同学肯定行不通,安鹿所处教室在二楼,离地面并不算高,跳下去还有一线生机。
“底下都是水泥地,跳下去不残也伤,用窗帘做缓冲。”
安鹿话音刚落,宋朝野已经动手扯下了窗帘,当机立断,说干就干。
窗帘的一端系在窗把手,一端垂直放下去,这样拽着
主人公叫安鹿宋朝野的书名叫《末世偏爱:满级大佬是个黏人奶狗》,是作者草莓酒创作的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操场后方是学校栽的小树林,穿过小树林就是条小路,小路尽头就是快递点,安鹿的视力很好,快递点四周有些许的血迹,平常守在那儿的叔叔早就没了影子。两人再次动身,小心翼翼的避开“怪物”,可安鹿忘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