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买了一些大虾,还买了两颗火龙果回去,给家人尝尝鲜。
当他走到二楼服装城的时候,正好看到有卖羽绒服的。现在天气冷,城里的女孩子们都穿着羽绒服,不像他们桂花村,都穿着大花袄。
这衣裳穿在彩娟身上肯定好看!
他脱下自己的破棉袄,打算比划一下大小,披在了自己身上。
镜子中的营业员给了他一个大白眼,一个大男人,穿着一个粉红色的羽绒服,要多诙谐有多诙谐。恐怕那几个营业员都要怀疑他是女装大佬了。
嗯,大小不错,彩娟肯定会喜欢。
马义一不留神,自己兜里的那颗血茯苓竟然掉在了地上,摔出一个缺口。
他连忙把血茯苓捡起来,还在营业员的注视下把摔下来的几个泥疙瘩也捡起来。
马义刚一抬头,就看到一个绝世大美女站在自己面前。
这美女穿着一个貂皮大褂,气质绝佳!一张瓜子脸,肤若凝脂,弯弯的柳眉,眼大且有灵光,长长的睫毛微颤,双唇如玫瑰花瓣般娇艳欲滴。虽然是在冬天,但她依然穿着低领的毛衣,露出修长白皙的锁骨。
咕咚。
马义咽了口水。
“这位先生,你好。”
要不是这美女的眼前只有马义一人,马义都怀疑她不是在叫自己。毕竟,这样的大美女,怎么会主动找自己搭讪?
“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
马义尴尬的站起来,将血茯苓攥在手里。
“先生怎么称呼?”美女依然很客气。
“姓马。”
这样的一个大美女,为什么会来找自己搭讪?马义可不认为自己有这么大的魅力,更何况他就穿着一身小破袄,要说是看他有钱,那就更扯了。
“马先生您好,请问,您手中的这块......是从哪里买的?”
美女没有形容出血茯苓的称呼,但她的意图也很明确了,是为了这块血茯苓。
“垃圾堆里捡的。”马义实话实说。
这美女突然眼前一亮,但随即又将那炽热的目光隐藏起来:“实不相瞒,我看这东西挺别致的,想从马先生的手中买下此物。”
果真是冲着血茯苓来的!
“不卖!”
马义转身就要走。
开玩笑这血茯苓是他好不容易才买到的,是给未来老丈人救命的,将来他能不能娶了许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