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他指着东边的河滩,一只狸猫在斗着洼地里蹦跳的小鱼儿,天性顽皮,没有分毫凶相,正是昨夜发现的狗子,尾巴已经重新被玉环束缚住。他面容肃然道:“在没确定和它成为朋友之前,切记别再将玉环取下来,那是封印它妖气的法器。”
周福贵乖巧点头,走上去捏着狸猫的后颈将之提在面前,很难想象这么个萌物竟会化身成那般凶残的妖兽。抱在怀里,捋捋它背上的毛,一根指头被它咬着,非但不疼,倒有些酥麻。
他直直起身,到篝火旁取下两条烤得喷香的鱼。周福贵吞吞涎水,放下狗子便扑过去,毫不客气从他的手中接过串着烤鱼的树枝,废话不多说张嘴咬一口。刚烤好的鱼滚烫,她的嘴有些作疼,只见修长白净的手指握着一壶水,递在恰好的位置。
“谢谢哥哥。”周福贵喝完后,语调细若蚊吟,木讷迟钝,还未从失神中走出来。他已经走到一边,整理那件铺在地上的薄衫。
阿爹善于烹饪,阿娘善于喜欢善于烹饪的阿爹,故委身嫁于他。是以,每每阿爹进山采药,一天之内回不来时,周福贵便习惯在桃源里各处晃悠:要么朱雪妮家蹭一顿,要么偷王二麻子几张饼,东头挖个地瓜,西边芦苇荡睡三个时辰,总是不回家的。
阿娘做的饭菜不大适合食用。犹然记得阿娘第一次盲目自信展示厨艺的时候,阿爹中途吐了五次,周福贵则是七次。阿娘撅撅嘴,不以为然,喂了一勺给流浪狗。周福贵蹦跶着步子到岭上游玩时,在桃花树下发现了它的尸首,旁侧是狼藉不堪的呕吐物。
将鱼肉吹得稍稍凉些,她坐在岩石上,细细品味手中不可多得的佳肴美味,盘算着大抵今天晌午阿爹就能采药回来,心也微微宽了。这个哥哥烤的鱼鲜嫩可口,细腻的肉中透着淡淡醇香,有一种身在桃林落花中的意境,功力可见一斑。
他身着白衫,翩翩然走来,左手执剑,飘逸灵动,与桃源中的任何人都不同。
席地侃侃而谈时,周福贵以为自己做过很多蠢事,比如那天深夜撞见阿爹欺负阿娘,比如偷王二麻子家的饼被抓个现行,比如被抓现行后带到阿爹面前去。但更蠢的事,是将自己断然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