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许诺代笔。
许诺忙着做题时,他就带着弟兄们去抄了某某的地盘。
时间还算得真准,一套卷子写完了,欧阳烈也回来了,身上有汗也有血。
所以也不能怪家里大人死活反对两人来往。
许诺不是万事顺从的乖乖女,但是也不叛逆,明里自然听大人的话,私下丢开书包跳上摩托车后座,跟着欧阳烈到处跑。
欧阳烈家世很好,父亲是老将军之子,只是老子死后得罪了人被贬到地方为县长。
他母亲则是知名国学大师之女,只是这份才华没遗传到儿子身上。
欧阳夫妻俩感情不好,一直分居,各自生活,都不管儿子。
欧阳烈生病在家,许诺去看他,他烧得奄奄一息,房间里乱得像遭了贼,却连口水都没有。
她收拾了房子,又煮了粥,端到床前。
欧阳烈捧着,并不急着喝,说:“许诺,做我妹子吧。
”烈哥的干妹子,多大的面子。
家长老师肯定要愁断肠,同学们却羡慕得要死。
欧阳烈就是县里太子,怎么会看上许诺这个不漂亮的旅店老板的女儿?许诺回了房间,翻开相册,里面只有两张有欧阳烈在的照片。
而且年代太久了,受了潮,图像很模糊。
照片里穿蓝T恤的少年身材高大矫健,邱小曼最爱形容他像一只豹子。
不过邱小曼也说秦浩歌就是一只忠犬。
这位美少女俨然把身边异性都动物化了,自己则是那名驯兽师。
大宝凑了过来,拿湿漉漉的鼻子拱着许诺的手。
许诺摸了摸它的脑袋,放下相册,牵起它往外走去。
已经是凌晨了,游人也都在往回走,卖夜宵的小摊还很热闹,可许诺的胃却没空间容她再吃了。
大宝的胃容量还足够,可是它被许诺拖着一路走,只能不断地对飘着香的小摊投以哀怨的目光。
大宝是几年前小刘同学从朋友家抱回来的。
那时候它还是一直可爱的黄色小奶狗,虽然有点笨,又好吃,但是模样憨厚,全家人都对它寄与了挺高的希望的。
哪里知道随着岁月的流逝,大宝越长越大,毛越来越枯,狗脸也越来越丑。
成年后简直丑到疑似被毁容的地步,毛色稀疏纠结,大龅牙,灯笼眼,夜晚碰到会吓人一跳。
这天资,自然混上黑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