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色,他也曾在年轻时以华丽的大幅度侧拉球这个并不复杂的技艺过人无数,但事实是科比却一开始就走的是一条漫长而独特的路。他的天赋并不限于速度力量和后卫中优异的身高,以及敏捷性,柔韧性,爆发力这其中的一项。这些每一项单独拿出来,都足以在同时代名列前茅。科比要做的,是以他最得意的,傲视所有人的柔韧性为核心,同步开发这些天赋,绝不偏重于某一方面,他要让这些元素同时出现在自己正在使用的技术。这是一项极为浩大的身体开发工程,而且是齐头并进式开发,这比其他人的专攻一门要慢得多,但是一旦练成,那必然是气象万千,丰赡华丽。这也就注定了,科比在达到他目的之前,所经历的训练和赛场试验要远远多过其他人;也注定科比必然会成为同时代进攻手段最多的球员。这些大有大斗,小有小打的进攻技艺体现着他在身体条件各个指标上的顶级水准。科比的最强大之处就在于他惊人的可塑性,这是一种强大的综合天赋,同时代的外线球员中,再无第二人有这等潜力。而几乎体现在他每一项技术中的柔韧性,则造就了他灵动飞扬的基本风格。而科比整个职业生涯都在追求这种风格的最高境界:轻松完美。最后,他做到了。
相对于科比,艾弗森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他早早地练就神乎其技的运球技巧,早早地学会控制自己如风似电的速度,他的天赋很快就被开发了,比科比要快得多。在98年科比以入选全明星而小领先他一步后,他很快就强势地反超了。他的速度就是一种奇迹,再加上他比任何人都懂得利用速度,以及科比职业生涯后来的大起大落,一切导致了科比直到2006年那个惊天动地的赛季才在个人层面上真正超越他。
事实上,艾弗森无论是才华,性格,技术,还是遭遇,甚至大到命运,都足以做科比的完美对手。所以,对于科比而言,最大的遗憾之一就是,在他和艾弗森这个伟大的对手真正分出胜负之前,艾弗森已经先输给了命运。
所以,虽然科比有很多对手,但在这一篇文章里,我没有提其他人。谨以此向永远的答案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