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时候,孙阳去万达广场优衣库里买了几套衣服。
他对钱的概念就是一个数字问题。
明天约了马晓月去野炊,到时候肯定有不少人,自己肯定就不能穿那种满是补丁的旧衣服了。
第二天九点多,孙阳换上了一套天蓝色的短袖格子衫,再稍微梳了下头型,看起来精神利落,有点小帅气。
搭上了巴士,孙阳来到了跟马晓月约定好的地方——十字车站。
刚下了车,孙阳就看见了远处一大帮年轻人在嬉嬉闹闹着,一个个穿着花花绿绿,充满朝阳蓬勃的气息。
“孙阳,这边来。”马晓月招手喊着。
她今天打扮得很好看,衣服都是崭新的,穿着一对高跟鞋,脸上扑了一层淡淡的粉状,清纯脱俗。
马晓月有心要让孙阳看看自己的漂亮,轻拨着秀发,做出各种诱人姿势,问道:“我今天美不?”
孙阳看了看她,很不懂情趣地道:“不是去野外吗,你穿高跟鞋干嘛。”
马晓月像是被泼了一头冷水,哼声道:“我就爱穿。”
“那你待会别哭,你待会肯定得光脚丫子走石子路。”孙阳取笑道。
“那……那你背我!”马晓月叉着腰道。
“我去!为啥呀……”孙阳真后悔自己为什么这么多嘴。
“反正你要背,不背我就说你跟李珊老师……”马晓月又拿这件事来要挟。
“别别别!我背!我背不就行了吗。”孙阳翻白眼道。
惹上女人真不好受。
谈话之间,一辆浅绿色的中型巴士呼呼地开出来了。
“上车啦。”有同学叫道。
大家一窝蜂地往里面挤。
孙阳索性就站在最外面等着,打算最后上车。
马晓月也选择了跟孙阳站在一起。
就在这个时候,忽闻低沉的发动机声音响起,一辆价值几百万的宾利慕尚向这边开来,在马晓月身前稳稳停住了。
车窗缓缓摇了下来,坐在后排的是一个男的。
孙阳认得他。
他就是学校社会会长,名叫刘学光,同时是学校篮球队的前锋,听说家里很有钱,没想到有钱得可以开宾利。
刘学光体格很健壮,皮肤也很白,五官端正,加上穿得都是牌子货,很是帅气。
“晓月,坐我们家的车去吧?巴士太挤了。”刘学光微笑着,很斯文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