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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寡妇不夜哭”,意思是说身为寡妇,要安心守节,不能在深夜里哭泣。而俗话也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寂寞的深夜里,一个人悲伤地哭泣,便会被人想象为,不是想男人了,就是被某个男人欺负了?在古代不论寡妇是主动红杏出墙,还是被动受辱,都是为社会道德和舆论所不允许的。寡妇只有坚守贞节才为当时社会所推重,因而明清两朝为坚贞守节的烈女们在中国大地建起如林的牌坊。这一座座牌坊便是当时社会对待女子性行为态度的标志性建筑。
历史上关于记载烈女资料很多,尤以明清两朝的资料为最。在这些众多资料中,可以发现,当时绝大多数的寡妇,年龄在十四至三十岁之间。而这一年龄段正是女性情感的旺盛期,也是性需求的强烈期,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极渴望异性的爱抚。但是,由于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寡妇们被迫只能望“性”兴叹,这是对她们正常人格的形成和发展是一种摧残。
妇女守寡是痛苦而漫长的,为了抵御难奈的寂寞和感情的饥渴,她们采取了种种的办法,甚至为自己设置了一些非人道的藩篱,试图让自己达到心如枯井、欲望全无的境界。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真是让人无法想象。
有的寡妇守寡后,不愿走出家门一步,尽量减少与外界的交流,特别是与异性的接触。《明史·烈女传》记载了这样一个悲惨的事件:一位名叫李胡氏的女子二十五岁守寡,发誓终身不出家门。一天邻家起火,大火烧到她家,家人赶紧过来救她,她却把七岁男孩从门口递给嫂子,然后“抱三岁女端坐火中死”,宁死也不出家门。
这样的所谓范例举不胜数,《广州府志》也曾记载过现在看来无疑让人匪夷所思一件事:明嘉靖年间,广东南海县朱黄氏,很年轻时就守寡,她“动遵礼法”,从不踏出家中大厅半步,被当时人称为“女君子”。
其实也有许多年轻的寡妇,忍受不了寂寞,渴望再嫁,但是,这是封建社会所不容许的。如明景泰年间,河北有寡妇“不安于室”,试图再嫁,其家族以此为耻,族长率领族人“合群以殴杀之”。其手段之残忍到了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