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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好了日子,因为一切都很仓促,又要筹备的很是盛大,所以那段时间我很是忙碌。
看到那封信时我正在试着第三次修改完毕的婚纱礼服,说是信但那却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收到的情书,深蓝色略带忧郁的信封,字迹隽秀,看着就让人觉得舒服。
我不是没想过寻欢有可能喜欢我,甚至我觉得自己也是喜欢着他的,是不是爱情我不确定,但是和他相处时的那种舒服是在顾北初身边没有的,甚至在从小到大陪在我身边的苏云禾身边也没有过。
而那时的我像是中了一种名叫顾北初的毒,毒瘾发作就会让我失去理智一般,正因为失去理智所以我明知道顾北初不愿娶我还是筹备了那场声势浩大的婚礼。
我给寻欢的回信是一张照片,就是在看到那封情书的当天拍下的,我穿着婚纱站在夕阳下,除此之外没有一个字,这算是最为含蓄的拒绝。
“你说过我写的字好看,那封信是我这辈子写的最为认真的字,基本上里面用到的每个字我都练习过好几百遍,卫凉夕这三个字我更是在心里描摹过不下千遍,那是我许给自己的一个梦。”
如果是从前的我肯定会表现出惊讶或者欣喜,总之是会有情绪的,但是现在这个我早就已经习惯了没有情绪,或者说是忽略自己的情绪,除了看着他我不知道还应该做些什么。
寻欢转头看了一下天空,再看向我时心情突然好了很多:“这个梦还没做完我就被惊醒了,我以为这辈子都没办法继续这个未完的梦,可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上帝的眷顾。”
我装着听不懂寻欢话里的意思,低头喝着咖啡,偶尔抬头看到他的视线后就立马闪躲开,这个比我小两岁的男孩子似乎比我成长的还要多,如果说现在的我成熟了,那么他基本上已经往睿智的方面发展了,我记得他智商一直就挺高的,大学时基本上是学神一样的存在。
这个咖啡喝的时间不算长,聊的话题也不多,但是从寻欢的眼神里我看到了某种可称之为坚定的情绪,而我也能隐约猜到是为了什么,只是眼下我显然没有别的路可走,三年前那样的金蚕脱壳我显然没有那个能力再去实施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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