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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披着小褂,推开木窗,探出身子,大红的肚兜让人浮想联翩。
“老板娘,不好了,我刚才起来杀猪,昨天猎户送来的野猪挣脱绳子逃走了!”天宝站在院子里,仰望着老板娘的春色。
闻听此言,老板娘大怒,“蠢货,吃饭那么多,连个猪都看不住,老娘白养你了。今天不许你吃早饭。”说罢,她愤然地关上窗子。
放走猪妖,该干的活还要干,他抓紧时间将今天所需的肉品,全部屠宰完毕,又赶紧烧火做饭。伺候完老板一家吃喝完毕,也就没事了。
老板是个小男人,小肚鸡肠,生怕天宝会捣鬼,所以卖肉、收钱的时候是不让天宝插手的。
一切准备完毕,他又将断刀插在腰间,依靠在店铺旁边的柱子上,做着自己的梦。
今日从门前过的人特别多,除了城内城外出来买卖的居民,还有许多行走江湖的各路人士,络绎不绝地往洛水城赶去。
或许在普通人面前,天宝一身的霸气可以装上一装,但是和真正的武者比起来就差远了。
“听说了没有,今年的飘香盛会,彩头可不一般啊!”
“什么彩头?”
“飘香盛会前三名不但依次获得奇宝,还可以入选护国武士,那可是要进宫封爵的。”几名武者打扮的人说着话,兴冲冲地朝洛水城走去。
洛水城无双楼的楼主郭千荷每年都会拿出奇珍异宝,吸引各处武者进行比武。没有人知道她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或许只是无聊,想看表演吧。
“老板娘,我去城里看看热闹,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天宝这会没事,跟随着人群进入洛水城,打算看看飘香大会的盛况,开开眼界。
老板娘翻起白眼,“你小子做梦还真做上瘾了,那飘香盛会也是你这小瘪三能参加的?”
“嘿嘿,我就是去凑凑热闹。”天宝自嘲地摇着头,“就去凑凑热闹。”
燕国的几个大的城镇,除了京城之后,就属洛水城最为繁华,今日飘香盛会开幕,更是热闹非凡,无数想要一睹盛会精彩的平民、武者全都聚集了到了洛水城中央的巨大广场。
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