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的刺青,很小,很锐。
他是简霆。简家老二。
可以确定的是,他那天明知道我说了谎,却还帮了我,明明知道我说的爱慕是假,还偏偏与我逢场作戏,吻了我。
此时的感觉无法形容,我只能盯着简霆看了好大一会,才说道,“不管什么原因,您不是简云,我认错了人您还帮了我,我很感激。也因此,很多人向我探听你的消息,我没有出卖你。我想,这样的话,我们两个人算是扯平了。时候不早了,程若先告辞了。”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此时的心情,就像是,你明明知道上当受骗了,却偏想去知道那个结局,知道了又受不了。
尽管,前几日,简云出现的时候,我在心里已经有了八成的确定。但是今晚,我仍旧有些不太舒服。
也许,是我对他有过一点期许的原因。也许,是他说出那几句话来,把我微薄的自尊牵扯出来的原因。
包括以后,以后又发生过很多事情,他时常的某个举动与话语,会让我那些埋藏很深的自尊跑出来。
按理说,在兰格的一年,我早就学会了把尊严放下。
这真是稀奇。
我说完要告辞之后,就没有再看简霆了,而是直接就朝着门的方向走。
在开门的时候,简霆拦住了我,他在我身后喊我的名字,和我说道,“你就打算这样走?”
我听到他的声音,回过头来,正好看到他盯着我,我身上披着他家的浴巾,穿着他的大T恤。
见到他的状态,我以为,他是希望我把身上的东西留下。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道,“不能这样走,按理说,既然决定扯平了两不相欠,我就该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把浴巾也留下来。”
简霆盯着我,笑了笑。
我继续说道,“可是,这样的话,我就没了遮挡,没法走了。”
“那就别走。”简单的四个字,回荡在房间里,回荡在我俩之间。
我愣了一下,没有想到他会说这句话。
我以为他怎么也得客气客气说,“无妨,那你就先拿走,回头再送过来好了。”
结果,竟这么丧心病狂的回复。
我想反驳却无从反驳,只能站在原地盯了他很久。
他则若无其事的看着我,“我不习惯家里有别人,所以这里没有下人。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