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的事,长老是我为眼中钉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林铭淡然道。
林哥,这个给你。说着林轩从怀中拿出一个包着东西的布,递给了林铭。林铭递过来,揭开布,赫然是一根血参,从其光泽上看,至少几百年,放在市面上卖至少至四五百两黄金。要知道林铭每月从账房中领取的零用钱也就20两黄金,在皓月帝国,一两黄金等同于100两白银,一户普通人家别说100两白银,就是50两白银也够一家三口舒舒服服的过上一年。林铭每月领取的20两黄金已经足够林铭平日开销,足以可见这一根血参的价值有多么的珍贵。
林铭看到林轩给自己的血参,立马知道这是二叔林啸给自己的儿子淬炼体质用的,能够花500两黄金买这么一根血参即便二叔是长老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林铭自然相信林轩清楚这根血参的价值,但是他却给自己。林铭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林哥,我也知道自己不是学武的料,这根血参用到自己身上实在太浪费了,虽然我不知道林哥你为什么修为不升反降,但是在林轩的眼里,林哥你总有一天会闯出自己的一片天!林轩坚毅的眼神看着林铭,让林铭颇为感动,但是百年的血参太过贵重,林铭无法接受啊。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不能收,这是二叔费了好大的力气给你弄来的,你别辜负了二叔的一片心意,你收好,你的心意林哥收到了说完就要把血参往林轩手中递。
林哥,你是不是看不起兄弟,要是你认我这个兄弟就拿着,别扭扭捏捏的。我也要去修炼了,争取在下个月的比武大会上取得一个好成绩,听说这一届的奖励可是很丰厚的。林轩佯装生气,接着便转身不给林铭任何推迟的机会,顺势走出门外。
林铭面对林轩远去的背影,重重的咬了咬牙,在心里记下了这份恩情。兄弟,谢谢了。
林铭拿起林轩给的血参,以天地之气萃取血参的精华,将血参浓缩成一滴送入口中。将红色的液滴送入丹田,奇怪的事情是送入丹田后像是个无底洞,血滴不见了踪影。林铭眉头紧邹,这种感觉和自己修炼时的感觉一样,每次修炼时将天地之灵气送入丹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