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不被歷史記載,連野史都不存在的人。
還是李建成和自己差不多大,壹夜風流留下了種,過後酒醒拔鳥不認的主。
這個身份多別扭。
可誰讓唐朝成婚生子都很早呢,李世民就是在和自己差不多大,便和十三歲的長孫皇後成的婚。
他好像在以後,把自己十歲的女兒嫁了人,而且三十歲喜歡五十歲的蕭後。
這個朝代真是相當的亂啊。
現在只不過是接受身份而已,若是被處斬了可就另當別論。
既然老天讓自己重活壹次,那當然是要感謝老天的厚愛。
所以決不能就這樣被殺。
“他能為國捐軀,也是他的榮譽,事後我會厚葬,而妳,我會將妳碎屍萬段。”李世民咬牙切齒道。
李閔鴻有些好笑:“為國捐軀?妳確定這裏是戰場?明明就是咱們自家的皇宮,他死了怎麽叫為國?”
隨即看向程咬金:“那個,按照輩分來算,我應該是稱呼妳聲叔叔……”
“既然妳都認了我,那還不快放了我?”程咬金急切的要起身。
李閔鴻按住他,笑著搖搖頭道:“現在放了妳,我還不得被對面的那個叔叔五馬分屍啊!妳就先在這裏呆壹會,同時我也替妳感到惋惜,妳說妳名震九州,橫行華夏,劫皇綱,反山東,去了瓦崗寨當了混世魔王,也是壹個相當的人物,現如今被我給抓住了,其實我就是想活命而已,可妳在看看我這個二叔,他好像不管妳的死活。”
李閔鴻鼻涕壹把眼淚壹把。
“他現在跟我那從沒承認過我的便宜爹起了沖突,這件事我是管不了也不想管的,就只是想當個逍遙自在的公子哥而已,為什麽就這麽難呢?”
然後擡頭看向李世民,指責道:“現在他聽信別人的讒言,認為我活著就是對他的威脅,妳說這個可不可笑?壹個都不認我的爹,我憑什麽替他報仇?”
“現在妳在我們家內鬥當中,被我給擒住,我只想討個活命的本錢,可他卻小肚雞腸,非要把我給弄死,還要妳給我當墊背的,妳說妳可不可憐?”
李閔鴻的每句話,都使得在場之人心情復雜。
原本的理由很簡單,太子和齊王三番五次的害秦王,導致天策上將不得不反抗。
而現在卻變成了李世民聽信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