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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出地给小鲁们构筑“产业链”搭建前景了。
“其实有时候我还是会有点好奇,为什么师傅你不会说现在正在NT上瞎嚷嚷的家伙们好高骛远呢?”这个问题按说平时应该由小鲁弟弟来问的,不过从遣词造句上来看,现在提问的是姐姐。
甭管谁提问,回答起来都得是个颇为宏大的篇幅,所以常志昊使劲想要言简意赅些,“很简单啊,这块阵地你不去占领,别人就会来占领。就算没必要把整个产业搞到和国那种畸形支柱的层次,也不能平白让他们把钱轻松赚走吧?”
“与其转手给莫名其妙的家伙分掉,还不如自己占些实打实的便宜?”这个风格更像小鲁弟弟了,但明显还是那位姐姐在Q上。
所以师傅这边的应对模式继续原封维持中,“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如果单纯是二次元作品本身,利润率肯定不能算大。但实际上不论在美国还是和国,真正的收入大头从来都是在作品背后。”
“跨行业的产业链基础吗?”
“表面看是这样,实际上则是反过来的。无论动漫游戏还是相关商业小说之类,既然它们本身都自带商业属性,那么自然也天生符合商品的一切定义。”
“就像师傅你连载的魔法篮球小说一样?”
“是,也不是。那小说我是拿来试水的,而动漫游戏这些商品,往往是在制作之前,就已经被直接定义成某些产品的宣传用广告了。”
“喔,不得不说,师傅你看的的确比论坛上这些人要远不少。”
“那只是因为真正懂行的通常都不会参与这种层次的讨论罢了。”
看起来似乎是故作谦虚,但常志昊是真心这么认为的。毕竟在他重生前的那个世界里,大约在2010年左右,类似理论就已经散播得遍地都是了。
而早在1999年梦总还没正式月刊化之前的三大本就已经实质性运行“编辑偶像化”的绯雨爵爷他们,又怎可能连个相关模糊概念都没有呢?
之所以不轻易拿出来说,或者在办刊宗旨上反而重要摆出对主流的“若即若离”,这本身不也是个明显的暗示么。
美国相关产业的如日中天压根不必强调,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