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秦凤歌,郑小秋的小说是《摇滚人生》,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乐队主唱最新写的一本青春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这些唱片和杂志很大一部分都是我哥从米国寄回来的,那些打口盘都是我去省城的时候淘换来的。而这套组合音响可是我最宝贵的资产,凑了近一年的时间才全部配齐:倭国进口的CD机,德国生产的功放、这套5.1声道...
精彩章节试读:
走出了教室。恰巧周大同也正走在前往秦凤歌班级的路上,怀揣着同样的念头。于是,二人在楼道里相遇了。
四目相望,二人同时说出了心里埋藏许久的想法:
“咱们组支乐队吧!”
秦凤歌听到周大同说出了同自己一样的想法,不禁激动地过去拥抱了对方。但在高兴之余,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
首先是人员问题,大家都知道,既然是乐队,那么至少要有三个人才成,两个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凑成一支完整的乐队的。但秦凤歌除了刚刚正式认识的周大同外,并不认识其他任何喜欢摇滚乐的人。而周大同的情况也大致如此,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们都喜欢泡在游戏厅或者台球厅,没有一个喜欢摇滚乐的,哪怕是对摇滚乐产生一丁点儿兴趣的都没有。
其实,缺人的问题其实还在其次,主要是能力问题。秦凤歌和周大同二人虽然都喜欢摇滚乐,却都没有学习过任何一样乐器,也均没有任何乐理、声乐的基础,对于两个对音乐一窍不通的人来说,组建一支摇滚乐队无疑是痴人说梦。
二人争论了一会,发现这两个问题不是课间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就可以讨论的完的。于是,周大同邀请秦凤歌放学后到自己家中详谈,后者欣然同意了。
周大同家离学校不远,两人边走边聊,一会就走到了。刚刚踏入周大同的卧室,秦凤歌便对这间布置得五颜六色的房间刮目相看:墙壁上贴满了欧美摇滚明星的海报和唱片的宣传画、床头零零散散地叠放着一些国外发行的摇滚乐杂志、书架上几乎全部被卡带和CD唱片填满……这些都不是重点,最吸引秦凤歌的注意力的,就要数靠在墙壁上的那一套组合音响了。
“这些唱片和杂志很大一部分都是我哥从米国寄回来的,那些打口盘都是我去省城的时候淘换来的。而这套组合音响可是我最宝贵的资产,凑了近一年的时间才全部配齐:倭国进口的CD机,德国生产的功放、这套5.1声道的环绕音箱也是从米国进口的的……”周大同一一向秦凤歌介绍着(炫耀着)属于自己的财富。
秦凤歌不禁感慨道:“你真厉害!要是能拥有这里的一半,我就心满意足了。”
秦凤